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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01-14 23:54:00     1446

关于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19越泽破管字第9-7

 

嵊州市人民法院根据章敏爱的申请,于2019111日裁定受理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时,嵊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27日上午90分在该院第1审判庭召开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即向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亚妃联系,张亚妃移交了200210--2018年止会计凭证,后管理人又向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及法定代表人张亚妃寄送了《要求尽快办理移交的函》,再次要求其向管理人移交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等材料,同时要求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妃配合,以便推进破产案件进度。但至今管理人仍未得到任何答复。

管理人至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嵊州市人民法院、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均未查询到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信息。管理人另至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查询,至20189月已无人员参保,20183月至20188月只有法定代表人张亚妃和股东许江江参保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现管理人根据查询到的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就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详见《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请各位职工就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因破产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需要支付所欠工资(报酬)的职工;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是否有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情况进行核实。

各位职工若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于2020130日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00年一月十四日

 

 

附:1、《嵊州市日益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 附件点击

2、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迪荡新城国茂大厦九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宋丹丹,18258009760;吕海伦,1375752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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