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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3-05-08 14:40:51     251

《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于2022年9月27日经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说明会审议,并已经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实施,以转账汇款方式进行分配。

本次分配为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本次分配总额为183000.00元。具体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额0元。

二、职工债权:债权额0元。

三、税收债权:债权额0元。

四、普通债权:债权额183213.60元,本次参与分配债权总额183213.60元,清偿率为75.0854%,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137566.70元。

已经确定破产财产分配额的债权人,因不能提供银行账户、不自行领取分配额等原因而未受领的,管理人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其分配额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即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诸暨亮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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