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张波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枫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枫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枫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0月8日前,向浙江枫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另,诸暨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浙江枫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
1、民事裁定书;
2、决定书;
3、法定代表人通知书、公告、债权人通知书、债务人通知书;
4、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