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模块
图片模块
劳动纠纷雇佣关系工伤赔付问题
2018-12-19 19:12:25     2785

摘要:我父亲刚60周岁,在一家童车厂工作时左手(惯用手)大拇指被车床碾碎三分之一,司法鉴定处鉴定为十级损伤,误工90天,护理,营养各30天。

问:我父亲刚60周岁,在一家童车厂工作时左手(惯用手)大拇指被车床碾碎三分之一,司法鉴定处鉴定为十级损伤,误工90天,护理,营养各30天。请问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律师费为多少,大概能赔多少

答: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照您的描述,您父亲应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他的工资,如果他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话,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童车厂老板不想赔偿的话,您父亲可以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聘请律师来为其维权。


 

地址:浙江绍兴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  总机:0575-81508778  邮箱:yzlawfirm@126.com

Copyright 2013-2021    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10786号    技术支持:冰点网络科技

 

 
更多移动资讯
客服  周一至周六 09:00-17:00
只需微信扫一扫  获取定期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