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浙江柯桥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的申请于2024年9月29日裁定受理其申请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含 29 日)前,向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 17 号龙湖大厦 24 楼,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吕海伦、尧羽珍,联系电话:13757520098、18358508201),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4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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