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2024)浙0604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绍兴上虞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奥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1日10时30分将召开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债权人说明会)。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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