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2024)浙0604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绍兴上虞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书.pdf
浙江奥凯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