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函
诸暨市鑫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诸暨市鑫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截至2023年12月22日,管理人现已完成对所有申报债权的核查、来电科技资债调查等相关工作。根据浙江高院《关于深化执破衔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会议纪要二》之规定及本案资债调查实际情况,经管理人报告诸暨市人民法院后,确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钉钉会议群召开诸暨市鑫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说明会。会议由管理人主持说明,诸暨市人民法院列席监督。
另通知,本次债权人说明会召开后,原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的诸暨市鑫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再召开(该事项已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
特此告知。
诸暨市鑫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