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华远管业破管字第13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店口支行的申请,于2020年8月28日以(2020)浙0681破申2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店口支行对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债务人的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接管情况
2020年9月15日,管理人前往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诸暨市店口镇中里村进行实地查看。管理人在店口社区五村绍兴恒岳建设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室与法定代表人陈国华进行接管工作。根据法定代表人陈国华告知管理人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财务帐簿、报表、会计档案、银行账户资料、债务清册等材料以及移交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已遗失,其无法提供。故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上述材料,无法通过上述材料了解到华远公司的职工情况。
二、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人员名单查询情况
管理人曾于2020年9月18日至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查询了该公司自2019年8月的社保参保缴费人数记录。经查询,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最后一期缴纳社保所属期为2019年8月,参保人员共3名,分别为陈国华、黄秋霞、屠幼凤,后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社保已注销。据法定代表人陈国华陈述,华远公司已于2017年左右已停产,停产后公司无职工,2019年8月缴纳社保的三人分别是他本人和老婆还有另一名社保挂靠人员,均不是公司的职工,华远公司未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
三、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查询情况
管理人至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均未查询到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信息。
现管理人根据查询到的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就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详见《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请各位职工就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因破产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需要支付所欠工资(报酬)的职工;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是否有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情况进行核实。
管理人日后若能接管到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方人员移交的财务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债务清册等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等材料,将根据上述材料对职工人数及职工债权再进行核查并予以公示。
各位职工若对本公示所附《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管理人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1、《浙江华远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
2、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迪荡新城国茂大厦九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李湾湾,15157518255;吕海伦,13757520098。
3、诸暨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旺路77号。
